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修订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条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局部条文,形成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7日。
比如,在“一般规定”条文中,征求意见稿将现行《规范》中的“分项工程应按管道级别和材质进行划分”修订为“分项工程应按管道介质、级别或材质进行划分”,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可划分为一个或几个分部(子分部)工程”修订为“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将“当工业金属管道工程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使用功能时,一个或几个管道分部(子分部)工程亦可构成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修订为“当工业金属管道工程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使用功能时,可构成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将“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应经监督检验单位监督检验,并应提供‘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后,再进行竣工验收”修订为“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应经监督检验单位监督检验,并应提供‘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后,再进行竣工验收”。
在“管道元件和材料的检验”条文中,征求意见稿将现行《规范》中的“对于铬钼合金钢、含镍低温钢、不锈钢、镍及镍合金、钛及钛合金材料的管道组成件,应对材质进行抽样检验,并应作好标识。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修订为“对于铬钼合金钢、含镍低温钢、不锈钢、镍及镍合金、钛及钛合金、锆及锆合金材料的管道组成件,应对材质进行抽样检验,并应作好标识。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将“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同炉批号、同型号规格、同时到货)抽查5%,且不少于一件”修订为“检验数量:GC1、GD1级管道的每个检验批(同炉批号、同型号规格、同时到货)抽查10%,其他管道的每个检验批抽查5%,且不少于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