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发布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
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污水资源化利用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落实《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做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以缺水地区、水环境敏感地区、水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在典型代表性强、再生水利用配置基础好、再生水需求量大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试点目标是到2025年,在再生水规划、配置、利用、产输、激励等方面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推广的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缺水地区、京津冀地区及其他地区的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应分别达到35%、45%和25%以上。
方案还从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扩大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完善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政策5个方面明确了试点内容,试点城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有所侧重地开展试点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部门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与支持,组织各省在2022年6月底前确定试点城市并完成试点实施方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