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快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确保2019年年底实现全覆盖
作者: 何华丹   时间: 2019-11-29   来源: 中国建设报   浏览: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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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加快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2019年年底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全覆盖。

  据悉,自《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地区进展不平衡、企业积极性不高、覆盖率低等问题。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江西要求,2019年12月底前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工程项目将一律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2020年春节前,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各地开展实名制管理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实名制覆盖率不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督查结果将直接计入当地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成绩。

  在具体实施上,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做好江西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推广和运维工作,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签订、分账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劳动权益保障等工作,并对拖欠工人工资案件依法立案查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取的,仍按现有规定执行。

  此外,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将项目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的费用按规定列支于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管理费中,并按要求将人工费按比例逐月拨到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应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和考勤信息的采集、上传,做好建筑工人月工资发放记录的上传工作,确保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实时更新。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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