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 切实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工作方案提出,扎实有序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开展,切实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水平。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大市场、大监管、大质量、大服务”主题,推动职能转变,深化建筑业改革,优化市场准入和竞争环境,推进建筑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有效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行业协会(学会)和工程建设各参建责任主体要围绕“共创中国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充分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宣传。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调,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贵州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及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继续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伪造检测报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市场行为,规范工程检测市场秩序。继续开展“工程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安全情况试点工作”检查,严格落实监理单位主体责任,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展“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大力实施“样板引路”,全面促进工程质量提升。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如,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进行行政处罚,甚至取消资质资格。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技术交流和培训,促进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质量法规标准,积极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现场观摩活动,发挥项目建设示范带动作用。
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指导,积极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推进建筑业改革创新、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平台;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工程质量安全,让高质量成为行业企业的不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