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9年2月起装配式建筑企业及部品部件将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
近日,四川省住建厅、四川省经信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至2019年2月1日起,全省装配式建筑企业名录及其生产的部品部件目录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存在部品部件质量安全发生多次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的,将从装配式建筑推荐目录中移除。
《办法》提出,装配式建筑企业名录及其生产的部品部件目录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如存在部品部件技术及生产工艺已经落后,不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或被住建部公告淘汰的;部品部件的质量安全发生多次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日常监督检查不满足质量与安全标准要求的;部品部件在工程应用中被认定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等情形的,将从装配式建筑推荐目录中移除,
装配式建筑企业通过评估进入四川省推荐目录中的部品部件,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优先在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中依法推广使用;优先参与制(修)订全省有关定额、计价规定,在省工程造价信息中发布造价信息;优先推荐参加工程评优;享受四川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