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鼓励国家机关、学校等单位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据悉,《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通过,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营、改造以及对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引导激励等活动。
《条例》指出,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绿色建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究开发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将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列入科技规划,促进绿色建筑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绿色建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利用建筑的外立面、结构层、屋面进行立体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