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将探索建设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
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河北雄安新区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雄安新区将探索建设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精简审批事项和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构建决策科学、责任清晰、运行高效、监管到位的投资管理体制,保障新区建设有序发展,发挥试验和示范作用。
试点范围包括雄安新区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以及服务新区的区域外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
《方案》提出,强化规划标准约束,取消部分评估审批事项。对符合雄安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实施差别化清单式管理,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实行环评文件备案,不再实施审批。对符合雄安新区绿色城市标准的项目,取消节能评估和审查。
简化审批手续,精简审批环节。服务雄安新区的区域外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由相关部门或机构,按照审批权限向项目单位制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函》。项目单位可依此申请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开展勘察设计及施工招投标等项目开工前所有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