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日前发布通知规范农村供水服务相关费用收取管理工作,明确结合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合理确定供水水价,切实做好群众身边实事,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用水的满意度。
湖北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会同价格主管部门,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合理确定供水水价,保证农村供水水价定价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对于供水单位自行定价的新装或更换结算水表、用水户委托的入户管道安装维修等费用,供水单位应按照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相关定额标准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并公示收费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