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股债融资
作者: 未知   时间: 2024-05-27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浏览: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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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综合业务司司长周小舟5月23日在2024年金融街论坛系列活动——“资本市场赋能新质生产力”主题交流活动上表示,证监会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新“国九条”部署要求,抓紧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落地实施。

  周小舟表示,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促进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领域集聚。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增强对新质生产力的包容性适应性。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动金融创新。

  他透露,证监会将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股债融资。进一步促进畅通私募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循环,积极发挥好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在挖掘、培育、支持未来产业和新兴产业方面的独特作用。深入研究完善发行上市、并购重组、私募创投等制度安排,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加强与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匹配的监管能力建设。

  积极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证监会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宗旨,积极发挥资本市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功能作用,引导要素资源加速向科技创新等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周小舟说。

  一是制定实施资本市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新“国九条”任务部署,配套出台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从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全方位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坚守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修订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进一步提高科创企业研发投入和发明专利要求。

  二是积极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近年来设立科创板、北交所,改革创业板,持续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功能。科技型企业成为新上市企业的主力,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市值占比大幅提升,目前已超过40%。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机制作用日益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一批科技创新企业上市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是推动科技企业高效整合资源。丰富重组支付和融资工具,出台定向可转债重组规则,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包容性,完善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完善股权激励相关制度安排,进一步丰富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激励工具,有力支持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灵活运用股权激励吸引和留住人才。

  四是加强私募创投、公司债券等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完善私募基金管理制度,鼓励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科技”。

  提升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质效

  “创新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起主导作用。”周小舟表示,资本市场在分担创新风险、促进创新资本形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大有可为。证监会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新“国九条”部署要求,抓紧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落地实施,紧紧围绕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科技、产业和资本高水平循环,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是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促进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领域集聚。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挥股债期市场协同效应,提升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质效。落实好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股债融资。进一步促进畅通私募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循环,积极发挥好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在挖掘、培育、支持未来产业和新兴产业方面的独特作用。

  二是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增强对新质生产力的包容性适应性。坚持尊重规律、尊重规则,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深入研究完善发行上市、并购重组、私募创投等制度安排,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更好服务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断优化上市公司结构,让投资者更好分享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

  三是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动金融创新。坚守资本市场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强本强基、严监严管,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与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匹配的监管能力建设,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三公”秩序,稳妥防范化解风险,共同营造资本市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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